暗影小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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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 白莲花啊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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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,还不是因为沈嘉昱。

沈嘉昱是诺斯丁的神话,他长得好,家世好,有才华,成绩好,简直就是所有女孩儿的梦中情人,可是沈嘉昱这人看似温和,对什么人都笑得十分温柔。

但是对叶筝却格外不同。周莹莹喜欢的人就是沈嘉昱。所以看叶筝自然就不顺眼了。

只可惜,叶筝从来都不接招。周莹莹咬了咬牙,立即就跟了过去。

“嘉昱哥,你怎么来了?”

原主能认识沈嘉昱除了沈叶两家生意上的来往之外,还有一个原因,叶筝的表哥陆南庭和沈嘉昱的表哥霍启云是好基友。所以因为这层层关系,叶筝和沈嘉昱也就认识了。

沈嘉昱的眼睛亮亮的,他是看到了论坛上面的那个视频来的,他比叶筝要大一岁,当初也是诺斯丁毕业的,如今在a大念大一。

“来看看你。你怎么又惹祸了?”

沈嘉昱望着她这幅朝气蓬勃的模样,忍不住伸手揉了揉她细软的头发,叶筝一下子瞪大了眼睛,就跟受惊的猫咪似的。

沈嘉昱眼底的笑意更深了。

“我才没惹祸!”叶筝撇了撇嘴说道。

沈嘉昱和原主的关系其实很简单,沈嘉昱对原主似乎有一种特别的情愫。

只是不同于周莹莹明明知道秦杰喜欢自己却故意装傻,原主这种单纯莽撞的性格,情商又低,她是真的不知道沈嘉昱喜欢自己。

因此她只把沈嘉昱当成哥哥来看待。

叶筝想起原主的诉求,忍不住问通灵宝玉,原主不是想找个比她未婚夫强的,这个人行不行?

通灵宝玉思索了片刻,“沈嘉昱还在念大学,而贺琰宁已经在贺氏集团上班了,两人岁数差得有点大,他虽然优秀,但是一时之间还是赶不上贺琰宁的。”

叶筝点了点头。

这么一想,叶筝也就歇了心思了。反正就算真的让她去追求男人,她也是不会的。

不用正好。

“我看到了论坛上的视频,你这丫头,几天不见,你都敢跟人约架了。”沈嘉昱含笑说道。

叶筝盯着他看了一眼,轻哼了一声,“谁让他惹我,不给他几分颜色看看还以为我是小猫咪呢。”

“对了,嘉昱哥,你今天没课吗?”

沈嘉昱的笑容收敛了几分,刚才在教室外面,他分明就听到了小姑娘说“谁说我不喜欢沈嘉昱”,因此心情特别好。

“嗯,没课,所以过来看看你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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