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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1章 秦歌:我爱学习……个P啊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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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尔森最终还是黑着脸,将那名九头蛇卧底带走了。

“舒坦!”

笑眯眯的送走了科尔森,秦歌只觉得整个人都神清气爽了起来。

早在第一世看漫威系列电影的时候,秦歌就看神盾局这个组织很不爽了。如今能给神盾局找点麻烦,秦歌自然乐意看到一个焦头烂额的尼克·弗瑞。

记得在漫威原著中,好像是皮尔斯抢先发难,尼克·弗瑞才知道神盾局已经被九头蛇渗透的事情。

如今尼克·弗瑞已经提前知道了这一点,也不知道他会怎么解决?

“你觉得我们通知一下皮尔斯怎么样?”秦歌笑眯眯的看着苏蔓蔓问道。

苏蔓蔓“……”

“你觉得呢?”苏蔓蔓面无表情。

秦歌想了想“还是算了吧,我现在可是神盾局的合作者。”

“正好现在心情不错,我们开始上课吧!”

“总觉得学医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,你就简单的讲解一下,我只要稍微了解一些常识就行。”

苏蔓蔓点头“好吧!正好我也准备好了教科书。小康娜,你也过来帮忙!”

其实秦歌是一个很爱学习的人。

但这个前提是,所学的东西必须是自己感兴趣的。

例如魔法。

自从接触到了魔法后,秦歌就对魔法极为痴迷,研究魔法的时候甚至可以连续几天不眠不休。

但如果说到学医……

明明睡了一个懒觉,起床的时候精神奕奕,上午的时候又给神盾局找了麻烦,秦歌整个人都精神的不行。

然而才刚刚开课十分钟,秦歌就有点犯困了。

要不是大美女和小萝莉都非常养眼,秦歌说不定已经开始神游天外了。

“你这种学习态度可不行!”苏蔓蔓板着脸道。

秦歌“……”

“我这算不算是自找麻烦?”

秦歌挠了挠头,有些苦恼道“你继续讲吧,我认真听着呢。”

苏蔓蔓翻了个白眼,拿着教科书继续讲课,康娜酱乖乖坐在一旁,不时的补充一些知识点。

神经学一门非常复杂的课题,即便只是入门,也需要大量的时间刻苦专研,背下大篇大篇的知识点,然后将这些知识点融会贯通。

秦歌倒是不缺时间。

今年是09年,距离雷神降临还有两年的时间,距离齐塔瑞人入侵还有三年。

而且秦歌如今已经成了默然者,魔力质变后,魔法的威力得到巨大的提升,战斗力早已不可同日而语。

魔法骨骼的研究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,只等拿到世界树树枝,就可以改造自己的骨骼。

所以秦歌有大量的时间可以研究炼金道具与身体器官替换的问题。

秦歌觉得,如果将自己的眼睛换成万年蛇怪的蛇瞳,凭借眼睛的能力,以及自身默默然的强大魔力,或许可以一眼直接瞪死灭霸!

真·瞪谁谁死。

秦歌不知道漫威漫画中的灭霸有多强的力量,但是电影中的灭霸……呵呵,也就那么一回事吧!

不过秦歌第一世时,曾上网查过灭霸的百科。

在确定自己未来的大敌是灭霸以后,秦歌特意用‘摄神取念’和冥想盆看过自己第一世的记忆。

所以哪怕只是匆匆一眼,转头便会忘记的东西,秦歌如今也能清楚的记得。

连续一周的时间,秦歌和苏蔓蔓只出门买过一次东西。

每天除了吃饭、睡觉、冥想、以及固定的两个小时练习魔法以外,剩下的时间秦歌都在跟苏蔓蔓学习神经学方面的知识。

一周过后,秦歌觉得自己可能白白浪费了一周时间。

除了被苏蔓蔓要求理解并背诵的内容之外,秦歌觉得自己什么都没有学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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